单位概况

单位概况

(一)机构职能

按照中共抚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有关事项的批复》(抚编发[2021]60号)文件精神,在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正处级,为市委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工作;负责市本级集中办公区的服务保障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我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管理科、房屋与动力管理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科、保卫与服务监管科6个职能科室,下设综合服务中心和市公务用车保障中心2个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