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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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管中心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督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2022-11-14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有效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近期,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开展了全公共机构节能专项检查,主要从统计数据上报、绿色办公、垃圾分类、厉行节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等个方面开展督查,13个县(区)及92家市本级公共机构

督查组实地检查了被检单位的办公室、走廊、会议室、食堂等多个区域,翻阅了各单位节能工作会议记录、宣传周活动资料、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台账厨余垃圾台账等文件资料,大部分公共机构对节能工作较为重视,节约能源资源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良好,日常节能工作也有序开展,整体节能情况良好。同时,也发现节能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节能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箱配置上不够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将针对此次节能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公共机构及时整改,推广使用节能器具,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强化厉行节约,开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