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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2021-11-09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一、机构职能

  我局组建于2006年12月,为市委、市政府负责市行政中心机关事务工作的正处级参公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市委管理为主。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负责市行政中心房产的统一调配、管理与维修;负责市直集中楼和市城市展示中心管理;负责市行政中心水、电、气供应和设施管理;负责市领导周转房的管理与后勤服务保障;负责市会议中心的管理,协助做好全市大型会议的会务服务;负责市行政中心安全保卫、公共环境卫生管理与绿化、亮化、美化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管理;负责指导全市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等。

  二、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

  我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房管科、保卫科、公共机构节能科和公务用车管理科6个职能科室,下设综合服务中心和市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个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北大院

  联系电话:0794-8259761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