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推动市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促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社会化。
3、负责编制市行政中心运行经费的预算,做好经费管理工作。
4、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5、负责对行政中心房屋、公共设施和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登记、界定、管理工作,对行政中心房产进行统一调配、管理及维修;负责市直单位在市行政中心集中办公楼的管理工作。
6、负责市行政中心水、电、气供应和设施设备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市领导周转房的管理及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会议中心的管理,协助做好市大型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
7、负责市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交通秩序管理及信访维稳工作。
8、负责市行政中心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绿化、亮化、美化管理及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机关食堂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62人,其中在职人员4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7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213.3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7万元,较2019年减少116.33万元,下降3.7%;本年收入合计4212.61万元,较2019年增加352.63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新增重大应急接待调研平台车辆更新专项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213.31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4213.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317.1万元,较2019年减少727.5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压缩运行支出,减少资产购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896.2万元,较2019年增加611.2万元,增长214.5%,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压缩运行支出,减少资产购置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96.51万元,占27%;项目支出2420.56万元,占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54.98万元,调整预算数为4213.31万元,决算数为33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15.17万元,决算数为326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压缩运行支出,减少资产购置支出。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5万元,决算数为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7.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51.45万元,较2019年增加175.55万元,增长9.4 %,主要原因是:临时人员工资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2万元,较2019年减少861.25万元,下降44.1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压缩运行支出,减少资产购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8万元,较2019年减少0.92万元,下降8.2%。
(四)资本性支出 166.1万元,较2019年减少41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压缩运行支出,减少资产购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10万元,决算数为267.3万元,完成预算的33%,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287.8万元,下降51.85%,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决算数为 2.07万元,完成预算的34.5%,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压缩运行支出。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0.4 万元,下降16.2%,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压缩运行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414万元,决算数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5.9%,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压缩运行支出。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 165.3万元,下降87.1%,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减少资产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0万元,决算数为240.7万元,完成预算的61.7%,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122.1万元,下降33.65%,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文件精神,减少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7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23万元,降低7.2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7.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66.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4.2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7.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877.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6.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72.5%。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39辆车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重大应急接待调研平台车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317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行政中心、市直楼和城市展览中心运行维护经费”、“行政中心、市直楼和城市展览中心水电、绿化和物业管理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71.55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行政中心、市直楼和城市展览中心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行政中心、市直楼和城市展览中心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行政中心、市直楼和城市展览中心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7.38万元,执行数为733.95万元,完成预算的93.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障行政中心、市直机关大楼和城市展示中心的正常运行;二是创造超过80个工作岗位;三是实现保洁所有公共区域全天覆盖。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管理缺乏激励性;二是项目绩效管理缺乏系统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树立以过“紧日子”、节约运行成本的项目绩效管理理念。;二是建立完善的项目绩效激励体系。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但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用于保障市行政中心、市直集中办公楼、市城市规划展示中心以及局机关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购置公务用车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黄标车淘汰更新,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报废更新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为解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开展调查研究及检查核查等业务过程中的交通问题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